持稅務登記證、《發票驗舊供新表》、發票領購本、購票員身份證原件、與《稅務登記變更表》至票證中心發票供售崗繳銷結存的發票并簽字蓋章;納稅人如有結存空白發票,先在防偽稅控系統退回空白發票,再持上述資料至票證中心發票供售崗繳銷結存發票并簽字蓋章。
需持IC卡至一樓夾層A103號房調整時鐘,提前抄稅并申報當前所屬期增值稅。申報后至一樓申報疑難窗口開具《已納入防偽稅控證明》。
持《稅務登記變更表》、《已納入防偽稅控證明》、稅務登記證正副本、營業執照原件,復印件,新地址證明材料(房產證或租賃合同)復印件及IC卡,至防偽稅控發行崗(一樓夾層A103號)辦理注銷發行。
持《稅務登記變更表》、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、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;新地址證明材料(房產證或租賃合同)復印件,《已納入防偽稅控證明》,工商行政性收費單(變更不超過30天的可不提供)至一樓文書窗口取號辦理地址遷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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